为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实现建设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海洋大学的建设目标,根据广东省人才政策,现将我校省级人才岗位(Z类)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二、聘任方式
采用岗位聘任方式。
三、设岗学科
(一)特聘教授: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科学、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物理海洋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农业经济管理。
(二)青年学者: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科学、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物理海洋学、农业经济管理、金融学。
四、聘任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尚未全职来粤工作,或2021年1月1日后全职来粤工作的海外人员(含中国籍在海外工作人员)。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在粤不少于3年(港澳专项须全职在粤港澳工作不少于3年)。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严守科研诚信。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做“四有”好老师。
4.特聘教授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不超过55周岁(出生日期在1968年1月1日及以后)。 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5.青年学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不超过45周岁(出 生日期在1978年1月1日及以后)。集成电路领域,可放宽到 50岁。 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连续全职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36个月以上。
6.在教学、科研、生产实践一线工作,身体健康。
7.胜任学科(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近5年如在教师岗位工作的,任职期间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本(专)科生主干课程。
(二)聘岗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中相应岗位和学科的要求。
五、岗位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须培养研究生。
2.特聘教授,要领导本学科(专业)学术梯队建设,围绕学科(专业)主攻方向,带领本学科(专业)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提升本学科(专业)在国际国内学术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面向国家、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关键问题研究和攻关,承担重大科研和科技开发项目,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培养2名以上省内高校青年教师,其中省内其他高校青年教师不少于1名。
3.青年学者,要参与本学科(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成果具有创新性。开展跟踪国际学术前沿研究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学术或创新团队,推动学科(专业)发展。
(二)岗位职责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1、附件2中相应岗位和学科的要求。
六、薪酬待遇
(一)工资薪酬
如揭榜人为我校在职职工,其薪酬标准按现聘岗位执行。如揭榜人非我校在职职工,根据我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确定入职类型,按入职类型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二)生活补贴
特聘教授每人80万元人民币,青年学者每人50万元人民币。
(三)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可按规定申领省人才优粤卡、湛江市人才卡,享受有关人才保障政策。
七、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3日15:00止,申报人于2023年9月23日15:00前填写附件3、附件4,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版)发到指定邮箱(gdouszk@gdou.edu.cn)。所有材料请用PDF格式,附件材料请制定目录和超链接(含返回目录的超链接),联系方式:夏儆,15078060929。
八、聘任程序
申报人申报后,学校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省教育厅,由上级部门组织评选,获批入选后与个人签订聘任合同,具体考核目标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岗位职责和任务予以确定。
九、其他说明
(一)申报人仅限申报一个学科、一个岗位。
(二)业绩成果必须是2018年以来取得的,且不得与他人申报材料内容重复;科研经费必须是个人通过竞争性获取的,不能将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经费等作为个人科研经费。
(三)揭榜人如为学校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的,须征得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被聘任为特聘教授或青年学者即辞去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职务,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其所在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四)不接受以下人员申报:
1.已同时申报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不同实施平台的项目及第十批“珠江人才计划”的(含揭榜团队成员)。
2.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3.已入选省级人才计划(含“广东特支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原“珠江学者岗位支持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的个人、团队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成员,仍在支持期内的。已过支持期的个人和团队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曾入选项目对应的上一层次项目,已过支持期的团队项目参与成员不受限制。
4.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人才计划同时申报本计划的,如先入选国家人才计划,本计划不再给予支持。
5.存在承担国家及省级相关科研项目被动终止、结题验收不合格,以及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情况的。
6.之前申报评审通过但未上岗或上岗后退出的。
7.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
附件:
1.特聘教授岗位要求
2.青年学者岗位要求
3.《广东海洋大学省级人才岗位(Z类)申报表》
4.《广东海洋大学省级人才岗位(Z类)个人概况表》
5.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人才引进政策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