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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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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人才引进分级条件

发布时间:2023-02-21 11:46:10    浏览次数:


条件级别 具体内容
T级
(用于A2人才)
科研类:
1-1.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外国专家项目);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1-3.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2-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2-3.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外观设计金奖第1完成人。
2-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2-5.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2-6.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3-1.以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在顶级刊物Nature、Science、Cell和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文章。
3-2.获批国家级一类新药的第1完成人。

教学类:
1-1.国家级教学名师。
1-2.国家级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负责人。
2-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2-2.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甲级
(用于A2\A3
\B1\B2人才)

科研类:

1-1.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
1-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中第2-3名成员。
1-3.国家级科研平台方向负责人
1-4.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农业部科研创新团队及其他国家部委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1-5.省级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省级人才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
1-6.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
2-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特别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三等奖第1完成人.
2-3.中国专利优秀奖、外观设计银奖第1完成人。
2-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二等奖、三等奖第1完成人;青年奖获得者;普及读物奖第1完成人。
2-5.国家其他部委奖项:特等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2-6国家一级学会所设奖励:一等奖第1完成人;国家认可的高层次社会奖项。
2-7.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二等奖第1完成人。
2-8.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二等奖第1完成人。
2-9.广东省农业推广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2-10.广东省专利奖:金奖第1完成人;杰出发明人奖第1完成人。
3-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子刊发表文章;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文章为ESI热点论文或高被引论文;

3-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PCT发明专利授权;以第一完成人制定国家标准;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单个项目转让经费300万元以上;获批国家级一类新药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批国家级审定品种或二类新药的第一完成人。



教学类:
1-1.国家级一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示范课程负责人;
1-2.国家马工程教材建设首席专家、国家级规划教材唯一主编;
1-3.国家级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示范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3)。
1-4.省级教学名师。
2-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2-2.获国家级授课竞赛第一奖励等级。
2-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乙级

(用于B2/C 人才)



科研类:

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1-2.国家其他部委科研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农业部科研创新团队及其他国家部委创新团队第2-3名。
1-3.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省教育厅创新团队负责人、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省级人才创新团队第2-3名。
1-4.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方向负责人。
2-1.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完成人。
2-2.国家其他部委奖项:特等奖2-3名完成人、一等奖第2完成人;二等奖、三等奖第1完成人。
2-3.国家一级学会所设奖励:一等奖第2-3名;二等奖第1完成人。
2-3.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2-3完成人。
2-4.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2完成人;三等奖第1完成人。
2-5.广东省专利奖:银奖第1完成人;优秀奖第1完成人;
2-6.广东省农业推广奖:一等奖第2完成人;二等奖第1完成人。
3-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SSCI/CSSCI期刊分区为二区以上(含JCR分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重点期刊等期刊发表文章(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CSSCI四区以上或其它三大索引发表3篇,可折算1篇二区以上文章);
3-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有效专利);以第一完成人制定行业标准;获省级审定品种或国家三类新药的第一完成人。

4-1.以主要完成人参与1-1至1-4科研项目和平台建设,获得2-1至2-6科研奖项,获得3-2专利和标准(适用于应届毕业生)。




教学类:
1-1.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示范课程负责人;
1-2.省级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负责人;
1-3.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1-4.国家级规划教材共同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唯一主编;
1-5.教学著作唯一主编。
2-1.省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2-2.国家级授课竞赛第二奖励等级、省级授课竞赛第一奖励等级。
备注

1.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如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 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项、取得的发明专利,如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在相应项目、奖项、专利中排名前3的,可视为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