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填写说明
1、此表1~11页及第18页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用80克A4纸打印(签名处及第11页必须手写),其余内容,由职改办组织填写;
2、第1页 “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务”须准确反映出我校合并前原湛江农业专科学校或原湛江水产学院的聘任情况,时间以1997年1月为界;以及我校更名为广东海洋大学后的聘任情况;
3、第4、5页“获现资格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一栏中“总学时数”、“累计学时”均为计划学时;“讲授课程名称”栏须填写授课班级及课程名称。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实习指导的工作量可按所在单位规定折算成计划学时,并另附加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4、第8页“获现资格期间业绩成果情况”应填写获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可选取最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填在前面,不一定按发表(出版)时间为序。凡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无关的论文不填。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说明
1、此表1~10页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用80克A4纸打印(签名处及第11页必须手写),其余内容由职改办组织填写;
2、第2页“主要学历和工作简历”一栏中“学历”从高中时填起,在填写工作简历时,凡职务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另起一行填写。我校合并前后(时间界限为1997年1月)及更名的经历应分开填写;
3、第3页“继续教育情况考核”不用个人填写。
4、第3页“现任 专业(学科) 职务,累计 年”是指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时间;
5、第3页“聘任情况”一栏中“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专业技术工作及职务”
须准确反映出我校合并前原湛江农业专科学校或原湛江水产学院的聘任情况(时间以1997年1月为界),及更名的经历应分开填写;
6、第3页“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合计”一栏是指参加工作以来,在各个不同的工作岗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累计时间;
7、第8页“任现职期间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或专题技术分析报告”一栏中,应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可选取最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填在前面,不一定按发表(出版)时间为序。凡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无关的论文不填。
三、《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填写说明
此表1~4页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用80克A4纸打印(签名处及第11页必须手写),其余内容由职改办组织填写;
四、《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填写说明
1、此表要求用电脑打印一式一份(统一用A3复印纸);
2、表中“主要工作经历”应填写本人在各个不同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或不同工作单位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职务或工作单位变化时应另起一行填写;
3、“获现资格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一栏,应分学年填写从事教学、科研、实验等主要工作,要清楚写明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科研工作量及效果等;
4、“获现资格以来获奖情况”一栏,填写获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获奖情况,要注明获奖级别、排名、颁奖单位;
5、“学校推荐意见”一栏由职改办组织填写。
五、《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填写说明
1、“单位属性”栏填写“事业”;
2、“送审论著代表作”栏,应填写清楚论文题目、发表刊名、刊号;
3、“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年限”是指参加工作以来,在各个不同工作岗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累计时间。
六、《广东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1、此表要求用电脑打印一式一份(统一用A3纸);
2、“学历学位教育”一栏,如是专科起点,须从中专或大专填起;
3、表中“主要工作经历”应填写本人在各个不同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或不同工作单位期间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担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4、“获现资格期间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或专题技术分析报告”栏所填写的论文、著作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且须注明刊物级别(权威、核心等)及刊物类别(增刊、专辑、论文集等);填写的“主要论文著作”数量不得少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中规定的论文数量。
5、“工作量”可填写按学年填写合计工作量,但必须与《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的总数一致。
七、《证书、证明材料》表的填写
表中1、2、3、4、5页中粘贴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计算机应用能力(网络)考试成绩通知、继续教育证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须送职改办审核);
八、对论文、著作复印件的要求:
论文、著作复印件要求复印封面、封底、目录页及本人的论文内容。
九、申报人在填写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教材、科研等业绩成果,要按表上注明的要求填写,所有表格中有关论文(著)、教材、科研等内容相同的栏目,填写内容与顺序要一致。
十、必须严格按省教育厅《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填报问题的有关说明》要求组织材料、填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