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申报工作,现将湛江市《关于实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湛社保[2006]155号,见附件1)和《关于印发< 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湛社保[2006]156号,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湛社保[2006]155号)文件精神,凡患符合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含临时工)请认真如实填报《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1式3份,见附件3),并严格按文件要求提交所需申报资料。
二、报送时间:在职参保人员请到人事处劳资科领取《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并于2007年1月12日之前将所需申报资料报送校人事处劳资科;退休人员请到离退休办公室领取《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并于19日之前将所需申报资料统一报送离退休管理处,再于25日之前送达人事处劳资科,以便学校统一到社保局申报。从2008年起,每年的5月30日之前将所需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报送校人事处劳资科,逾期不再受理,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通知由人事处劳资科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实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湛社保[2006]155号)
2、关于印发《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湛社保[2006]156号)
3、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4、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定点治疗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湛社保[2006]166号)
主题词:人事
医保 特定病种 转发通知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