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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非编合同工招聘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3-20 15:14:58    浏览次数:

1、用人单位根据空编数或新增工作任务要求,向人事处提交拟补充非编岗位申请。编制数内由人事处审核批准。新增加岗位根据工资待遇支出主体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审批办法。由学校经费支付工资待遇的,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新增岗位论证后,报非编人员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同意岗位补充人员后,用人单位需向人事处提交岗位聘任条件与岗位说明书,人事处负责在校园网主页上统一发布招聘人员公告,挂网3天。

3、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非编办,和人事处合署办公)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合同工聘用报名审批表》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回)与复印件(存档):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体检表或健康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按计生条例,超生人员五年内不予招工、录用)、对应聘岗位有学位学历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对应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等证明材料或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4、非编办组织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应有以下部门人员参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纪委、工会、人事处,涉及后勤实体的岗位还应有后勤管理处参与,后勤实体以外的技术岗还应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参与。招聘领导小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和面试考查。

5、考查通过后,由人事处向用人单位开具用工录用通知。

6、依法签署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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