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4〕9号)相关规定,拟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学校现设有水产、海洋科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选择一致或相关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者须满足《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4〕9号)中所规定的相应条件(详见附件1)。已经是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无需重复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成立博士后工作小组。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依照《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4〕9号)成立博士后工作小组。
(二)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3),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申报者对申报材料及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设站单位审核和推荐
设站单位对申报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将同意推荐人员的《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校博管办。
(四)学校遴选
校博管办将设站单位推荐情况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四、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表》一式1份,设站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A4纸双面打印。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博士生导师资格证书、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证明等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博士后工作小组核定原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设站单位公章)。与《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表》分开装订成册。
3.《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名单汇总表》一式1份(博士后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设站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Word版一式1份。
2.《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Excel版一式1份。
五、工作安排
(一)申报者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小组。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小组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送交到校博管办(行政楼327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gdoubsh@gdou.edu.cn。
(二)未尽事宜,请与校博管办联系,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2396131。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表
3.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
4.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海洋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