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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2 09:26:52    作者:石元    编辑:人力资源部    审核:史黎黎    来源:人力资源部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单位(部门)

    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4〕9号相关规定拟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学校现设有水产、海洋科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选择一致或相关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者须满足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4〕9号)中所规定的相应条件(详见附件1)。已经是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无需重复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成立博士后工作小组。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依照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4〕9号)成立博士后工作小组。

    )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3),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4申报者对申报材料及内容真实性负责。

    设站单位审核和推荐

    设站单位申报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将同意推荐人员的《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校博管办

    )学校遴选

    校博管办将设站单位推荐情况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四、报送材料

    )纸质版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表》一式1份,设站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A4纸双面打印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博士生导师资格证书、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证明等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博士后工作小组核定原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设站单位公章)。与《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表》分开装订成册。

    3.《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名单汇总表》一式1份(博士后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设站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Word版一式1份

    2.《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Excel版一式1份。

    五、工作安排

    (一)申报者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小组。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小组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送交到校博管办(行政楼327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gdoubsh@gdou.edu.cn。

    (二)未尽事宜,请与校博管办联系,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2396131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

    3.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

    4.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海洋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