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指南

出站流程
一、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申请出站前必须完成基金结题。请按照《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收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网址:http://yjsy.ujs.edu.cn/index.php/content/show/1122),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在“基金申报审核”系统中在线填写基金总结报告,并提交纸质总结报告一式2份(分别附上支撑材料,“设站单位审核意见”由流动站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设站单位财务负责人”由学校财务处负责人签章)给校博管办,填写经费结余时必须与基金系统一致。审批通过后,博士后本人再到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中提交出站申请(如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涉密,博士后按照博士后科学基金系统提示,下载资助课题总结报告模板,网下填写1份纸质材料交至我办)。
二、申请出站条件:通过期中考核且已完成《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计划书》中预期目标,达到出站合格标准。同时,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一式2份,严格按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编写)。未达出站条件的,需至少于出站前一个月向校博管办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
三、由申请人向流动站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考核申请表》(需附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流动站进行成果核查后上报校博管办。
四、期满考核申请获批后,由博管办组织期满考核,考核成员由流动站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以上。考核组按照期满考核要求,对出站博士后的工作报告、科研工作、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并确定考核等次。期满考核会时,申请人应准备:《博士后研究报告》、《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考核表》(各一式5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式1份)及科研成果附件。
五、考核结束后,博士后本人按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材料清单整理、装订,流动站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博管办,博管办审核通过后博士后本人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
六、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省博管委办公室依序审核通过后,完成出站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
2份 |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打印 |
| 2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
2份 |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下载、打印 |
| 3 |
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考核表 |
2份 |
期满考核会必须准备的材料 |
| 4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
2份 |
期满考核会必须准备的材料 |
| 5 |
广东海洋大学期满考核申请表 |
1份 |
期满考核之前必须提交获批 |
| 6 |
博士后研究报告 |
2份 |
双面打印,胶装。具体内容参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电子版以“姓名+出站报告”命名发至gdoubsh@gdou.edu.cn |
| 7 |
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封面 |
2份 |
随博士后研究报告一同打印胶装 |
| 8 |
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离校手续单 |
1份 |
到各部门签字盖章,并于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交回校博管办 |
| 9 |
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 |
1份 |
必须是人事处、地市级以上人社局、组织部,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队师级以上干部管理部门、接收档案的人才市场等填写、盖公章。外籍人士无需提供商调函或调档函 |
| 10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仅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项目、博新计划项目基金的博士后填写 |
2份 |
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在申请出站前,先按照《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收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网址:http://yjsy.ujs.edu.cn/index.php/content/show/1122),在系统中在线填报资助总结报告(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附上佐证材料,“设站单位审核意见”由流动站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设站单位财务负责人”指学校财务部负责人。填写经费结余时必须与基金系统一致;报告双面打印 |
| 11 |
“香江/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协议书 |
1份 |
仅获该项目资助人员提交 |
| 12 |
香江/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资助人员考核表 |
2份 |
仅获该项目资助人员提交(代替《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业务考核表》 |
| 13 |
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结题表 |
2份 |
仅获得此资助的博士后使用 |
| 14 |
博士后在站期间发表的文章、项目或专利等成果复印件 |
各1份 |
SCI、EI、SSCI、CSSCI、ISTP等收录的论文应注明检索号 |
其他事项
一、档案相关说明
出站后,博士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调档函交到学校,调离档案。邮寄调档函必须使用EMS。
调档函抬头:广东海洋大学
调档函必备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接收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调档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人力资源部,收件人:高老师,电话0759-2383076
二、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等相关说明
1、如接收单位为企业,同时需提供自出站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如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同时需出具接收单位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立户证明。
3、出站后直接进二站人员需提交二站接收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同意进站的意见。
4、在站期间复员或退伍的军人,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除提交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等材料外,还需提交《复员证》、《退伍证》或军队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复员(退伍)证明或复员(退伍)批函。